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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奖惩条例实施细则(修订版)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0-01-10 来源: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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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奖励细则

1、十佳标兵宿舍:每学期评定十个,分别给每个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加6分;十佳样板宿舍:每学期评定十个,分别给每个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加6分;十佳样板提名宿舍:每学期评定十个,分别给每个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加5分。以上寝室在表彰大会上做通报表扬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表扬。

2、 在宿舍文化月期间评定,宿舍卫生优秀班集体三个:每班分别在先进集体评选中适当加分,通报表扬,给予班费奖励(专业班级混合宿舍按人员比例分配),综合测评每人加三分。

3、在宿舍文化月活动期间表现优秀的个人评定为宿舍优秀个人标兵,每班1-2名。评定时日常表现与值日表制度相结合,在期末综合测评中加3分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4、获评学校文明宿舍,分别给每个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中加5分。上述荣誉加分原则上列入品德行为加分。

以上奖励加分不重复加分。

二、惩罚细则

1.排名后十名的脏乱差宿舍,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,综合测评每个宿舍成员扣5分。

2.整个活动过程中表现差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,并在先进集体评选中给予适当扣分,综合测评每人减三分。

3. 在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表现差的或态度恶劣、屡教不改等原因被通报批评的个人给予综合测评中扣5分的处罚。

4. 在活动过程中表现恶劣,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,造成较坏影响的个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。 经济管理学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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